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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活儿了。后来,吃了几帖一个路过他家门口的医生给他开的药,倒还真有效,手臂上的伤好了不少。不过,那个大夫走之前也跟姚大力说明白了,他这手臂当初刚伤着时没有仔细治,吃的药也不对症,这才耽误了最好的时机,现在是再怎么治也回不到之前健康时的状态了。
现在,姚大力就在街上做挑夫,一根扁担搭在肩上,避开受伤的手臂和肩膀,但凡有人叫了他去挑东西,他就笑嘻嘻地答应。除了本镇的生意,他经常转悠的地方就是镇门口和客栈附近,这些地方都是有外地人比较多出现的场所,他也常常能觅上一点生意。
但是,这个活儿毕竟比不上轿夫,既要每天都在外面找,又常常被人吆三喝四的,姚大力常常感到憋屈。他把这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原因,归结到当时先给他治手臂的镇东妙手堂的刘大夫身上。要不是他拍胸脯保证会治好他的伤,还给他开了差不多他小半年收入的药,姚大力觉得自己的伤估计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庸医!害人!”姚大力每次找生意转到镇东时,都要弯到妙手堂大门口去骂一骂这个误人伤势的刘大夫。
要是碰上阴雨天,姚大力受伤的手臂和肩膀连接的关节处一阵酸疼,加上天气不好,生意就不好,他就更加心里发苦。所以每逢这种日子,他也不愿呆在那个没什么暖和气的家里,买上三文钱一壶的烧刀子,喝着这老远便能闻到劣质曲酿味儿的酒,靠坐在妙手堂的屋檐下,到后来发展到那个刘大夫见他一来,都不敢再开门。
几次三番下来,刘大夫大概怕自己会被这个五大三粗的姚大力搞得在这茂理镇没了生计,只好自掏腰包,赔了他两倍的诊金。
姚大力这才罢休。
这天晚上,他和几个原来一起的车夫轿夫在一家常去的小酒馆喝酒,直喝到半夜,一时有些尿意,便出去到酒馆旁边的小巷内解决,从小巷出来时,忽然被一个瘦小的书生拦住了去路。
“这位大哥,我在我住的客栈门口见过你揽生意,你是挑夫吧?”因为夜色,姚大力看不太清书生的脸,感觉也就是有些娘们儿气的一个少年,轮廓倒是清秀。
姚大力一听他这么问,心里估摸着怕是生意上了门,立刻道:“是,小爷有什么吩咐吗?”
那书生打扮的少年细声细气地道:“我和弟弟是要进京城赶考的,在这镇上耽搁了几天,现在着急赶路,这天也快亮了,劳烦大哥找几个人帮我们搬下行李。”
姚大力爽快地道:“不用找别人,我一个人就能搬得动。”
少年却坚持要他再找几个人:“最好是找几个马车。”
姚大力吓了一跳:“你有多少行李?”
少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和弟弟一起去京城,除了应考,还投奔亲戚去的,所以原来学的书都带了去。”
说完,他伸手第给姚大力一小粒东西:“因为盘缠用的差不多了,我拿这断开的金链子上的一截儿抵工钱,行不?”
姚大力用牙咬了咬,的确是真金,这可抵得上他当轿夫时两三个月的收入了,他立刻道:“酒馆里还有不少我的兄弟,都是吃这碗饭的,我替小爷去叫上他们。”
那少年似乎真的很急,只是点头称好,又交代了一句:“一定要找马车和车夫,能送我们去下一个镇的,工钱多点没关系。”
姚大力连连称是。
……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就有三辆马车出了茂理镇,车夫个个一脸欢喜劲儿。
车内,两个女扮男装的少女笑得得意非常。
这不是阮叶和紫罗,又会是谁?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恶罗刹赵石
乔不遗从来不觉得他会和朝公子当朋友,其实,以他们现在的状况,也不是朋友,只不过,他们现在有点同病相怜。
他们的妹妹一起“私奔”了。
乔不遗还记得自己推开阮叶的房门,看着空空的房间,和阮叶那张一看就是匆忙写下的纸条,那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他有些生气,叶子不是小孩子了,却还是这般天真,在谷里时还好,出了谷还这样就危险了。秀美的剑眉微微蹙起,他将手中的纸条握得紧了些。
他回头时看到朝公子也已经走进了房间。
他身上永远都是那一身白色的华服,在这仅燃着一只蜡烛的房间里,忽然表情就飘忽了起来,叫人有些看不清。
乔不遗素来不喜这男子身上幽深的气息,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他第一次见到他脑中就清醒地知道,和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有交集最好。
这个男子,行事诡异,喜怒似不行于色,但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压迫气息。也许,他自己也知道,所以控制得很好,他在紫罗和阮叶面前就会收起自己这样的气势。
但是,这只是对着那两个武功可以,但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她们的武功和内心,自然不能和朝公子比,也不能乔不遗比。
乔不遗的武功在江湖上是怎么样的,他自己没底,他的心思是否缜密到可以在这江湖上立足,他也不清楚,很自然地,他会从朝公子身上来找一种标准。
这个标准找到没找到,乔不遗自己也说不清,但是,他能看清朝公子的气势,这种气势,虽然朝公子学会了隐藏,就像乔不遗会隐藏自己身上的锐气一样。但是,两个旗鼓相当的人,在彼此面前,这种气息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她们走了。”朝公子忽然开口道。他的话不是疑问,而是对事实最直观的陈述,简单而直接。
乔不遗道:“是的。”
朝公子忽然笑了,虽然有些冷清,却给脸型凭添了份柔和:“看来,我们得去把她们追回来。”
乔不遗点了点头:“的确,她们去江南,我们一路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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