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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元看她一眼,眉头紧皱着,欲要转身出去,女生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道:“你是……来找这间房之前的住客么?”
叶子元眼睛一亮:“他叫林锦。”
“……你等等,”女生说着转身往卧室去,“我前段时间收拾屋子,在衣柜的夹缝里面看到了一本日记本,写得挺厚的,有几页被撕开,然后又用透明胶粘起来了,估计很重要才会这么做吧……我想应该是上一位租客的,所以就收了起来,既然你是他的朋友,拜托你帮忙转交一下。”
她将日记本递了出来。
陈旧的封皮,边角甚至卷曲,褶皱,里面有很多页显然是被撕开过的,如女生所说,又被透明胶粘起来,一丝不苟,不留丝毫缝隙,整本笔记本被写的满满当当,连字迹都密密麻麻的。
扉页上写着林锦的名字,还有一句话——
光明是指引前路的唯一方向。
作者有话说:好尴尬!!!刚刚不小心发现了之前某章有我修文的时候写的批注哈哈哈哈哈,居然一起复制过来了。所以宝宝们我可以求大家不要大意的帮忙捉虫么!!我自己看总是下意识的忽略那些虫,嘤嘤嘤
第三十七章
叶子元坐在阶梯之上。
老小区一贯是处于黑暗之中的,即便安上了声控灯,再无人开口跺脚的时候,安静的憩息着,并不会亮起来,恰好是这样的黑暗,能够让人更加沉下心去感受。
借着路灯极其微弱的光芒,可以看清楚笔记本上的字迹。
林锦写字的姿势与常人不同,他是用无名指搭着力,茧子长在无名指上,但写的字却意外的漂亮潇洒,上高中时常常办手抄板报,上大学时被老师强迫参加书法比赛还得了第一名。
大家都说,林锦的笔锋不像他这个人,他的字写的凌厉且潇洒,人却温和疏淡,丝毫不露针芒。
叶子元也一直这样以为。
其实他一点都不了解林锦。
自以为是的兄弟十多年,直到前几个月,他才发现,林锦此人也是凌厉的,只是他将凌厉和针芒深藏皮肉之下,即便是他叶子元,也从未窥得分毫。
而又直到今日他才发现,原来他一直以为的这个兄弟,竟早在十多年前,就曾经在日记本上对叶子元写下过,诸如“我喜欢你”这般的字眼。
虽说那时他的用词更加含蓄,也更加文艺一些,但那些情,即便如此,还是轻易泄露出来。
叶子元开始是怀疑,与不断的否认,直至到最后看到他写下的那句话。
2013年2月5日
斟酌再三,还是决定不留在上海,去北京。喜欢一个人总归是要付出些代价的,既然代价我已经付出多年,也不差这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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